14年前给儿子买的婚房,如今仍然“烂尾”,“孙子都11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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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 07:21·每日经济新闻·发布于四川

已经过去14年了,王军于2010年全款购买的新房,如今仍在停工。当年,王军在西安的国际幸福城选购的那套房,原本是想给儿子当婚房的。如今,孙子都已经11岁了,他的这套房子却仍未交房。如今,国际幸福城所在区域的房价,也从当初的两三千元飙涨至近万元,但王军只能以每月3000多元的房租,在西安租赁了一套房屋,以安顿漂泊不定的家人。
国际幸福城是西安众多城中村改造(下称“城改”)项目中的一个,包括王军在内的400多名购房者至今无法入住。
而这背后则是一场围绕房地产公司的股权争夺战,持续十年仍未终结。数十亿元巨额资产与法律争议纠葛交织,情节跌宕起伏,近年来引发各界持续关注。
开发商遭遇“套路贷”
40亿元项目控制权丢失
国际幸福城由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集团”)旗下子公司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地产”)开发,陕西知名地产商、亿万富豪胡绪峰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据南方周末,胡绪峰1980年生于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水沟乡太白村,初中辍学后外出打工。他自称在外省打工生涯中得到商人指点,回到西安做电脑批发生意,赚得第一桶金,后又经人介绍开始在西安承包工程。2006年,年仅26岁的胡绪峰,已有能力买下一层写字楼作为公司办公场所。
2005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市政发〔2005〕92号),提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以弥补政府资金紧缺状况”。
据经济参考报,2007年3月19日,宏润地产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穆将王村委会签署了“785亩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联合开发协议。而在参与城改之前,时年仅27岁的胡绪峰并无开发经验。据华商报报道,在西安市城改办首次发布取得《城中村改造方案批复》的83个项目名单。就占地面积而言,穆将王村改造项目占地785亩,是名单中最大的一个。胡绪峰按照项目周边商业地产销售均价估算,该项目2016年前后的市场价值约四十亿元。
此后,胡绪峰注资启动项目,一边拆迁,一边建回迁房,一边修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然而,此前毫无开发经验的胡绪峰却连续遭到“重击”。
首先是村委会突然变卦,“狮子大开口”。2008年,穆将王村委会换届,新上任村委会干部提出修改原联合开发协议。2010年3月26日,双方重新签订《穆将王城中村联合开发协议补充协议》;根据新协议,该村可供开发用地更改为420亩,并提高了拆迁安置补偿金。原本拆迁费从2500万元提高至1.4亿元,多层回迁房建好了不要,重新建高层
2023年9月19日,如今的西安市灞桥区穆将王村。(南方周末记者 翟星理/图)
因合作协议的商务条款发生重大变化,宏润地产出现较大资金缺口。到2011年底,宏润集团出现资金困难。据新黄河报道,“就在那时,我陷入了一场被多人精心组织的‘套路贷’当中。”胡绪峰告诉记者。
胡绪峰所指的“套路贷”,主要涉及因两笔借款而质押了公司股份。在中国商报法治周刊等多家媒体的报道中,这起交易是在神秘人李彬的幕后操作下实现的,他先后以安排做资金放贷生意的竺尧江、王坚等人,先用6000万元控股竺尧江的中厦投资公司,让竺尧江以中厦公司名义引诱胡绪峰用宏润地产18%股权进行质押;后王坚经人引荐,找到胡绪峰借给宏润集团600万元,同时约定宏润集团以持有的宏润地产75%股权作为还款保障。
据公开报道,李彬是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的创始人,这是一家公募资质的基金会——早年,这种可以向公众募集善款的资质极难获得。李彬也系多家媒体报道后隐现的“神秘人”,坊间还称其“奢华和尚”。他的名字未见于任何工商企业档案,一大堆企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却尊其为会长,听候其吩咐。而这场用1亿多元置换了“国际幸福城”价值数十亿元项目的借贷套路中,最终操盘人或是李彬。
然而,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在西安市工商局存档的这次股份转让文件中,变更工商登记的材料中涉及到有关当事人的签字,均被证实非本人签字。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也予以证实。此外,胡绪峰在此后的相关诉讼中发现,王坚与宏润集团签订借款600万元协议的前一天,也就是2012年1月10日,王坚已在工商局申请将宏润地产75%股权变更至其名下。
据新黄河,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以后,李彬、竺尧江等人通过运作,将宏润的国际幸福城项目转让到陕西佳馨源实业,该公司由李彬实控,而后李彬将国际幸福城以3.28亿元的价格转给竺尧江,竺尧江又以国际幸福城为幌子进行非法募集资金,最终被抓。国际幸福城项目在佳馨源实业接手后,楼盘建设毫无进展,最终走向“烂尾”。而据中国房地产报,2014年5月至11月,竺尧江以国际幸福城项目为幌子,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亿多元,其中1.8亿元给了李彬。竺尧江被判刑13年,李彬却毫发无损。据中国经营报,竺尧江曾在庭上称,他从李彬手里购买国际幸福城项目,已有1.8亿元给了李彬,其中4400万元系现金,而李彬则带话要其在监狱里“好好待着”。
最高法判决股权转让无效
但事情还是没解决
为夺回股权,胡绪峰对债权人、行政机关发起了漫长的诉讼,官司一路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据新黄河,2014年,胡绪峰妻子以《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签名系伪造等为由,将宏润地产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股东转让出资协议》无效并将宏润地产的工商登记信息恢复到变更之前的状态。2015年4月,西安中院作出判决,认定《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上胡绪峰、王坚的签名非二人本人签名,法院判决该协议无效。
王坚不服,上诉至陕西省高院。2015年8月,陕西省高院作出判决,撤销了西安中院的一审判决。“就是3月15日那天,我被李彬等人拘禁起来被迫签了一大堆文件,这些文件成了推翻判决的理由。”胡绪峰表示。
2015年5月,胡绪峰又以宏润集团名义将西安市工商局、王坚等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西安市工商局撤销对宏润地产的工商变更登记。一审法院判决认为,王坚等人向西安市工商局提交的变更申请资料内容齐备,西安市工商局据此予以核准符合法定程序。“至于被告市工商局在审查第三人宏润地产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资料时没有发现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上的签名非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所为系工商变更登记中的瑕疵,不影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被告市工商局应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防范。”胡绪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西安中院。该院于2016年10月19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就在胡绪峰感到绝望的时候,被西安两级法院、西安市工商局作为审判和答辩依据的陕西高院79号判决遭到最高法纠正。最高法在判决书中称,“二审判决(陕西高院79号判决)以2013年3月15日六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胡绪峰夫人陈晨一系列的行为认可了王坚持有宏润地产股权的合法性,认为陈晨知情、系放弃优先购买权,认定2012年1月10日《股东转让出资协议》是宏润实业公司向王坚转让股权性质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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